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职责定位,创新精准扶贫监督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权责更明晰 高标准压实主体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增收攻坚扶贫、行业扶贫和低收入农户补助落实情况等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纪委市监委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告知”制度,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分别向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分管领导及时进行反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为层层传导压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落实扶贫工作不力的人员予以及时约谈,2019年以来共约谈有关人员293人次,倒逼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职。
手段更创新 多渠道精准发现问题
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牵头组建6个调研督导组,分赴各地开展扶贫领域调研督导,走访22个乡镇(街道)、43个村,发现各类问题96个。同时,选择重点村(居)进行“推磨式”交叉巡察,让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精准监督。市纪委市监委大力推进“微权力e监督”工程,建立完善扶贫民生领域资金项目可查询、可追溯的长效廉洁机制。瓯海区纪委区监委会同区民政局开发了“阳光扶贫”监管平台,所有贫困户享受的结对帮扶款、扶贫项目资金等,均在第一时间录入系统。乐清市纪委市监委依托市社会大救助中心信息平台,同步跟进问题线索收集、监督检查推动等工作。
此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设置举报箱、反映点,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多渠道扩源拓线,宣传发动群众检举反映线索。
执纪更严格 严要求抓好快查快办
发生在基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完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监督“八个一”行动,着力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绩效、扶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真是太感谢了,我的两万四千多元的失地保险指标补偿款终于拿到手了!”日前,平阳县萧江镇原浃底村村民黄大妈紧紧握着平阳县纪委县监委办案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据悉,该村主任黄益贤在确定30个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名单时,未严格按照程序、标准执行,分配结果显失公平,造成不良影响。平阳县纪委县监委接到相关举报后,迅速成立调查组快查快办,责令该村即刻将12万余元的违规分配的失地农民保险指标补偿款全部返还给相关村民,黄益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力量更充实 高质量夯实基层网络
“经督查,发现低保救助领域存在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等问题,请你单位强化低保对象动态监测……”近日,泰顺县民政局收到了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据悉,今年该县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全覆盖督查。“此次督查中,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熟门熟户,带着我们实地走访,农户也更愿意和我们聊真实情况,督查效率大大提高。”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温州市在全市村(居)设立3661个监察工作联络站。联络站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及时传达上级扶贫政策、反映村民诉求,打通了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温州市纪委监委还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监督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把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到未脱贫、刚脱贫、易返贫的对象上,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向表示。(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