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同意,6月21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在杭召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更好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协调共商、协作配合、协力同心,努力推动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许罗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王成国,省法院院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李占国,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贾宇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共浙江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听取了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不断强化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全方位领导,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履行统筹协调职能,着力保障反腐败协同机制运行顺畅,各成员单位担当有为,持续提升反腐败斗争的力度、质量和效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20年,全省共立案审查调查党员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0791件,处分19631人;追回外逃人员250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1名。
会议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第一年,做好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奋力推动我省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各成员单位要步调一致、合力治腐,聚焦中央巡视反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腐败问题,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聚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发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惩防并举,既在“惩”这一手上释放强有力震慑,也在“防”和“治”上下功夫、促协作、聚合力,真正释放“三不”一体推进的叠加效应;要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协作,加强各个环节密切配合,继续探索开展网上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涉案物品保管和处置工作机制,提升法法衔接的效率,增强贯通协同的效果;要统筹力量,深入开展“天网2021”行动,聚焦“百名红通人员”等重点个案,用好各项法律手段追逃追赃,坚持追逃和防逃并重,统筹各方力量攻坚克难,务求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