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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协同”推动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
发表时间:2020-05-07 14:06:23    浏览量:739次    作者:    来源:

        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针对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两个责任协同不够有力、责任内容不够清晰、落实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研究出台“四责协同”五项举措,梳理制定五张责任清单,着力把各个责任主体拧成一股绳,更加精准地履职尽责,共同推动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耦合度。针对监督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在管党治党方面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平衡等问题,该组秉持“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思路,在督促监督单位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注重加强沟通和指导,制定下发《关于采取五项举措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定期会商、专题研究、分析点评、跟踪检查”五项具体举措,努力实现“四责”同频共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而行。一是做到定期会商与专题研究相结合。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监督单位党组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前该组与党组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当面沟通会商、交换意见,共同分析研判形势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最终转化为党组决策。二是分析点评与政治生态评估相结合。根据省纪委要求,监督单位每半年要开展一次政治生态自查自评。为确保自查自评有干货、见实效,该组与党组书记沟通一致,决定在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上出实招。监督单位党组每半年专题分析评估本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政治生态状况逐一进行点评,指出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意见,做到言之有物,避免泛泛而谈;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倒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使压力层层传导至处室、单位党组织层面。三是任务落实与跟踪检查相结合。以问题整改和任务落实为导向,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书记盯住班子其他成员,班子其他成员盯住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协助党组做好责任分工和跟踪督促,纪检监察组对重点工作落实、重点问题整改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督单位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问责。

  二是推动“一单一书一要点”精细化,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精准度。责任明晰是任务落实的前提。针对监督单位在责任分解上一定程度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考核等问题,指导推动监督单位党组建立健全“一组责任清单、一份责任书、一个工作要点”,在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上进一步提升,使责任落实更精准、检查考核更方便。一是责任清单规范化。根据《规定》要求,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为加强对监督单位的督促指导,在借鉴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五张清单一张网”的成熟经验基础上,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制定了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五张责任清单,每张责任清单的条目控制在10条,责任要求尽可能明确量化,便于操作,如要求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处室单位负责人与本部门干部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个别谈话要做到全员覆盖,每年不少于1次。监督单位可根据我组提供的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后,及时印发给各责任主体,并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责任书个性化。每个领导干部分管范围不同,所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也就不尽相同,责任书不能千人一面,成为形式主义的摆设。为此,该组对监督单位责任书的形式内容认真把关,对责任内容不具体、概括不全面、文字表述不精准等问题一一指出,确保了每份责任书既体现共性责任,又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个性责任。三是工作要点具体化。推动监督单位及时根据《规定》要求和上级部署,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如省人社厅明确15项重点任务,并同步出台人社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严禁;红船干部学院统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等工作,明确五大方面27子项44个细化任务,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三明确。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能见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成效如何,关键看干部群众参与度和好评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必须增强透明度,提升参与度,要把工作举措亮出来,接受大家广泛监督;要把问题矛盾找出来,动员大家共同解决;要把工作成效晒出来,交给大家公正评判。为此,该组着力推动监督单位党组高质量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是纪检监察组长与党组书记事先充分沟通,形成共识,从不同侧面把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问题点透彻,把整改措施提具体;二是会前广泛听取监督单位班子成员、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意见,电话征求11个地市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人社系统的意见,并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确保问题点准,建议管用;三是以会代训的目的,为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做好动员,开好局。截至4月2日,6家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已全部召开。会上,各单位一把手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分析研判形势,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有亮点、各有实招。如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建发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要以全面从严治吏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突出政治监督这个重中之重、提升选人用人监督质量、抓细抓实干部日常监督、持续完善干部大监督格局等具体要求具体措施;省委编办主任吴伟斌深入分析单位内部存在的官气、暮气、娇气、傲气“四气”表现,并把4月份确定为“锤炼党性纠‘四气’,履职担当作表率”专题教育月,推动干部职工解“四气”、改“四气”、防“四气”;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陆发桃本着问题导向、查补短板的原则,强调要认真研究解决“两个维护不充分、思想认识不敏感、从严治党不全面、沙滩流水不到边、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五方面问题;省委老干部局局长鲍秀英指出本单位存在理论武装指导推动工作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人人有责意识不够强、对干部宽严相济做得不够、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强调要正视问题补齐短板。周鲁明组长分别在省委编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省人社厅和红船干部学院等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围绕“四责协同、推动清廉浙江建设”作专题报告,重点阐明“四责协同”的意义、内涵和方式方法,并点出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报告在各单位反响良好,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陆发桃评价:“报告把‘四责’关系讲得透彻明白、清晰具体,问题点得很准、很有针对性,提的工作要求入情入理,对党校做好下步党风廉政工作很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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