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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国有资产“守护人”
发表时间:2020-09-14 14:37:23    浏览量:857次    作者:    来源:

近日,在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的有力督办和协调下,该区大南街道办事处成功追回温州某房开公司拖欠了一年多的432万余元租金,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鹿城作为中心城区,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出租的房产面积达6万多平方米。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主管单位对国有房产底数不清,失之于管、以权谋私等问题比较普遍。”区纪委区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们也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如区文化中心违规出租店面导致100多万国有资产流失案;温州市瓯江旅游服务站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私分国有资产(店面收入)100余万元等案件。

  为此,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利用“专项监察”这个有力武器,联合区审计局,抽调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业务骨干,综合运用监督、调查、审计三种方式对国有资产领域开展联合监察,形成“一盘棋”监察格局。除追回上述租金外,还推动解决了南方宾馆、东华医院等四处国有房产出租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国有资产实现规范管理后,该区又出“新招”防范廉政风险。区纪委区监委联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紧盯国有房产出租中各个环节,要求该中心所有租赁项目每月都报纪检监察组备案,并将国有房产出租评估、报批、招租、签约、备案等执行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组“明纪笃行”专项督查行动的内容,不定期开展督查,严防“人情租”、“权力租”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此外,全区还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房产出租情况大排查,对389处房产,共993份房产租赁合同历史信息进行梳理、汇总、核对,整理出租赁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在租房产共63处,历史租赁面积与实际不符的房产共37处,发现“新增”出租面积1750㎡,为区财政每年“新增”租金约78万元。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但也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责任人说,我们以期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链条,构建与国有资产产业链相匹配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格局,切实从源头上铲除以权谋私的土壤,当好国有资产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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