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办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并自行留存,未按规定上交单位统一保管;同年8月,以疗休养名义请假,未向单位提交出国(境)申请擅自前往澳门;2020年6月,全市开展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上交证照……
如此“放飞自我”出国(境)的周某(非党),系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工作人员。9月25日,周某因未经审批擅自出境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被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我们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周某是此次检查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公职人员之一。”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许科峰介绍说,专项监督于今年6月启动,重点关注2019年6月以来全市公职人员出国(境)是否经过审批、是否一年内多次出国(境)、是否按批准日期和线路出国(境)、出国(境)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入境后证照是否按期上交等方面问题,“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6条,均移交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办理。”
把纪律挺起来,把证照管起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人怀揣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心愿,但作为公职人员却不能“想走就走”。2019年以来,诸暨市将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纳入巡察,在十六届市委第八至十一轮巡察期间,发现因私出国(境)相关问题64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7人次,政务处分2人次。同时,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市委巡察办第一时间向市委组织部发出巡察建议书,推动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外事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等工作。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诸暨市纪委市监委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监督,严格防范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境、在外停留超过审批时间、护照证件上交不及时等违规违纪行为出现,教育引导公职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全力防止出国(境)“说走就走”情况发生。
与此同时,各派驻机构也积极行动,结合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做好出国(境)管理工作监督。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根据前期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因私出国(境)管理6方面10个重点问题,督促驻在部门自查自纠并开展抽查;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以发放工作提示函形式,提醒驻在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出国(境)信息比对,避免失管情况发生……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风险防范,持续加强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诸暨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