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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推动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解读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
发表时间:2021-04-02 14:02:07    浏览量:631次    作者:    来源:

     2021年2月7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袁家军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为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全会精神,我们通过九个重点方面,对全会精神作一解读。

  胸怀“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这是监督工作首要考虑的时代大背景。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突出将政治监督放在首位,根本目的在于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十四五”时期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同欲迈好第一步、展现新气象。

  政治监督是实践的、具体的,不能大而化之、脱实向虚,必须找准重点、发力点。要把监督的“探照灯”牢牢聚焦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数字化改革等落实上,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使监督工作与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相契合,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必须结合实际,下落一层开展靶向监督,推动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各级抓落实”。

  政治监督有没有做实,最终还要看效果。要善于用好闭环管理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过程控制、效果评估,积极探索构建一套可量化、可检验、可评价的政治监督评价体系,让监督者有责任、有压力,被监督者有感知、有触动,形成监督与被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

  高标准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浙江进行了常规巡视,并于2021年2月6日向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全会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强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交出巡视整改高分答卷。

  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也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出了“问题清单”。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机遇,逐一明确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表格化、清单式系统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改进优化、巩固提升,以高标准的整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监督的重要职责,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四项监督”的统筹衔接,以有力监督推动整改有效落实。监督关键是压实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做到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持续跟踪督办,形成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这些年来,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一面绝不能忽视。全会深入分析了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所面临的大形势总趋势新态势,强调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惩”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能松、不能软。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791件,党纪政务处分19631人,移送司法机关79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73人;共有677人主动投案,比上年增长73.6%。实践表明,只有“后墙”牢固、底线常在,才能实现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综合效应最大化。全会提出,要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行业和环节,深入开展对政法、国企、教育、医疗、开发区、金融、供销社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这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的实际行动,也体现了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态度。

  “治”这一手必须紧密贯通、环环相扣。全会提出,要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能够发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的作用,进而解决一些问题查而复来、屡治不绝、治而未愈的情况,不断把“治标”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治本”的战略性成效。

  监督执纪执法的目的决不仅仅在于“惩”,而是要督促履职尽责,激励担当作为。为此,全会强调,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纪法情理贯通,处理好监督、支持与保护的关系。实践中,既要用监督加压,也要用信任加力,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充分、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

  纠树并举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纵深推进。从浙江目前的态势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纠治“四风”取得重要战略性成果,党风政风得到根本性扭转,党员干部作风形象得到革命性重塑,新风正气更加充盈。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也随之显现出来,仍然有人奢靡享乐积习未改,仍然有人在抓落实上搞“表面文章”“形象工程”。全会强调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纠治“四风”,传递出持续施治、久久为功的鲜明信号。

  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既是管出来的、严出来的,也是坚持出来的。全会明确,要盯住具体人具体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一锤接着一锤敲,对“搞变通”“不作为”“一刀切”、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对由“明”转“暗”、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精准施策、靶向治疗。

  抓作风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彻底铲除“病原体”生存土壤。全会提出,要注重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上消除错误思想根源,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推动基层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

  过去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打出了整治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监督、净化基层风气的“组合拳”,取得较好成效。但从群众期盼看,还有一些差距,比如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群众反映最多、意见最大、关切最深。与此同时,村级组织换届后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任期3年变5年,村级权力架构和运行模式都发生了改变,对强化基层监督带来新的挑战。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把进一步提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摆到了更加突出位置。

  准确把握强化基层监督的重点任务,就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正风肃纪反腐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变化,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持续纠治,揪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蛀虫”,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枫桥经验”“后陈经验”发源于浙江,是被实践充分证明、能够有效促进基层治理的宝贵经验。全会提出,要更好发展运用“枫桥经验+后陈经验”,进一步做实做好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实现监察监督与基层民主监督深度融合,让监督和反腐直达基层,更好融入基层治理,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持续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十四届省委以来,浙江巡视巡察工作坚守政治定位,紧紧围绕“四个落实”开展政治监督,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构建起“省委巡视+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工作格局,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不断彰显。

  提升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质效,关键是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首先,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也就是全会提出的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经过这些年探索实践,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体系已经建立,要通过上下联动监督、提级交叉巡察等,上借下力、下借上势,一体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其次,要发挥好巡视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巡视巡察作为各级党委主导开展的监督,能够有效贯通、带动各类监督。全会提出要探索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促进各类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再次,要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整改是巡视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成效的集中体现。从实践看,一些地方、单位巡视巡察整改不力,折损了巡视巡察的质效。对此,全会强调要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通过一整套机制和措施来促进整改,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进而不断提升巡视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更加有效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不懈以改革为先导和动力,通过改革创新引领、促进和保障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全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有关改革部署,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省域层面设计,部署的四方面任务,有的是坚持和巩固,有的则是完善和发展,最终指向都是促进更加精准有效监督执纪执法,体现了系统、辩证、创新的思维。比如,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必须打好疏堵点、接断点、消盲点的组合拳,找准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衔接点,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又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反腐,这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践和运用,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内核”。还比如,派驻机构改革,这仍然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无论是健全“室组联动”“组地协作”工作机制,还是对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进行制度化安排,落点都在提升派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从实践来看,这既是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的难点,需要以改革思维打开思路,创新监督加以破解。全会从理念、路径、制度等方面入手,对如何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提出了要求,不断把这一课题的探索实践引向深入。

  值得注意的是,全会提出要强化监督的数字赋能,这也是今年全会的一个亮点。用数字意识、思维、能力、方法重塑工作制度、理念和流程,将成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这方面,浙江有基础、有优势,也有广阔前景,相信在全省数字化改革浪潮下,“智慧纪检监察建设”会步入“快车道”,迎来突破提升的加速发展期。

  以清廉单元为重点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

  清廉浙江建设,是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的战略抓手和生动实践,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处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全会对新阶段清廉浙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着力推动清廉浙江建设走深走实,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这与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也是高度一致、一脉相承的。

  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责任是“牛鼻子”,必须紧盯责任落实不放,通过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合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清廉浙江建设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良好局面。

  清廉浙江建设是一个由点到面、由浅入深不断推进的过程。全会对强化清廉单元示范引领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规范,找准重点和突破口,通过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的示范引领,带动清廉建设整体推进。

  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还必须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比如,全会提出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升级版,这是基于浙江进入了“亲清政商关系的塑造提升期”作出的重要部署,与我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份的目标相适配、相促进。还比如,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清廉文化浙江品牌,以此来全面展示清廉浙江建设的工作成果,放大清廉建设效应。

  严管严治锻造浙江纪检监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始终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从严要求,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鲜明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这是由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重大使命和特殊职责所决定的。全会强调,要从严从实、刀刃向内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体现了一以贯之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纪检监察工作承载着保障现代化建设的光荣职责,要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发挥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标准答好自身建设这份答卷。全会对加强自身建设作出全方位部署,要求大力锤炼政治品格、大力锤炼能力素养、大力锤炼优良作风,这些都是着眼于“打铁必须自身硬”提出的具体要求,发出了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动员令。

  如何体现“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全会态度十分鲜明,强调要落实管人带队伍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责任共同体”;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探索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真正实现监督的有效覆盖;强调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持续防治“灯下黑”,以严管严治来锻造一支全方位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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