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要求,突出政治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已开展24次集体学习,带动全系统加强理论武装,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方面,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请起立,现在对你的违纪问题宣读处分决定……”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纪委谈话室内气氛肃穆,青年纪检监察干部赖立人向某违纪村干部宣读处分决定书。
在该区纪委监委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量身定制的“类案指导”机制下,这名到岗不足半年的纪检“新兵”,根据推送的典型案例和规范文书模板,短时间就规范办结一起违纪案件。据了解,该机制实施以来,该区基层案件退查补证率下降30%以上、平均办案周期缩短40%。
全员培训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对标党中央要求、夯实基础建设、推进自身战略性重塑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着眼打基础、利长远,落实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理论与业务培训、综合与单项培训、任前与任后培训、抓关键少数与全覆盖培训等,取得显著成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安排、融入每期培训班,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开发党史课程,2021年以来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和学院北戴河校区举办培训班76个,培训纪检监察系统干部1.3万余人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分类开展培训,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辅导授课、参加专题测试,压紧压实培训主体责任,督促逐级落实全员培训任务;内蒙古自治区针对旗县(市、区)纪委监委换届后“新人”较多的实际,开展“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突出实战练兵,系统内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如何区分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工作纪律?怎样分辨“没收”“追缴”“责令退赔”“主动登记上交”等涉案财物不同处置方式?2021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建立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在对“四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精准执纪执法问题专项调研的基础上,首次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重点阐释了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等内容,为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纪执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遵循。
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对于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以来,一系列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工作程序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对纪检监察权的制约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是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制度成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各项法规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最新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财物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工作规范,围绕促进廉洁从政规范用权、加强与执法及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监督约束监察权力运行等方面,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织密自我监督网络。
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更需要铁一般的纪律和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2021年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4万余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00余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90余人,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始终保持严管严治势能常在、管党治党后墙坚固。
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伟大建党精神,锤炼政治品格,提升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