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OA 微信
清廉新利官方网站_新利(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永嘉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2-03-28 11:11:16    浏览量:580次    作者:    来源:

   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永嘉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永嘉县税务局瓯北税务分局副局长余雄文酒驾问题。2021年9月2日23时5分许,余雄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永嘉县瓯北街道江屿云庄前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次日,被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在全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中,余雄文没有如实报告上述问题,2021年12月份,余雄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嘉县岩头镇原工会主席金宗平醉驾问题。2021年8月2日20时50分许,金宗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永嘉县碧莲镇缸窑村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金宗平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2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9月2日,金宗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12月份,金宗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永嘉县瓯北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徐伟酒驾问题。2021年1月18日21时25分许,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永嘉县瓯北街道铂尔曼大酒店前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20日,被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1月份,徐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嘉县纪委县监委)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