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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8-11-27 09:06:55    浏览量:1589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巩固严纠“四风”工作成效,持续深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瑞安市马屿镇副科级干部郑献智消极应付巡察整改意见问题。2017年11月,马屿镇党委将瑞安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后姜村征地资金结算不及时问题,交由郑献智负责处理。在整改期内,郑献智既未跟进协调落实,也未主动报告情况,消极应付,导致该项工作长期未得到落实,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郑献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泰顺县三魁镇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陈贵两执行惠民政策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陈贵两对民政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疏于监管,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不作为、不负责,导致县里下拨的54.7万余元专项资金被侵吞。此外,陈贵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陈贵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鹿城区文广新局失察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2014年至2017年,某餐饮公司租赁该局下属单位鹿城区文化中心管理的店铺用于餐饮经营。租赁期间,时任鹿城区文化中心主任杨少华等人责任心缺失,未正确履职,造成该餐饮公司长期拖欠租金、水电费254万余元。2018年4月,杨少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鹿城区文广新局因负有领导责任,局长季新扬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副局长陶玉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处受瓯海区仙岩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刘波等人慢作为问题。仙岩街道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自2007年12月立项,直至2017年12月底仍未竣工验收。其间,项目前期审批和招投标工作历时5年,主体工程工期延误650天。2018年1月,因履职不力、慢作为,瓯海区住建局、仙岩街道办事处受到通报批评处理,仙岩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刘波、村镇建设办主任杜海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有的态度不端、失职失责,有的作风拖沓、执行不力,在抓落实上做表面文章、消极应付,甚至不见诸行动,贻误工作。这些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从根源上看都是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的典型表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

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政治站位上看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充分认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的鲜明政治立场和基本政治纪律,切实担负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体责任,对照4个方面12类问题深入查摆,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既解决显性问题、表面现象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确保集中整治不跑题、不走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出成效。特别对发生在扶贫开发、扫黑除恶、污染防治、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平台产业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点准穴位、抓住要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集中整治不走神、不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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