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日前,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椒江区原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船舶检验站站长陈道远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5年2月,陈道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卡。
2018年12月,陈道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椒江区原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船舶检验站站长陈道远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5年2月,陈道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卡。
2018年12月,陈道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桥区陆海建设集团党委原书记、董事长施庆明等人违规接受免费住宿安排问题。
2018年1月,施庆明带队赴外地公务考察学习期间,违规接受免费住宿等安排。
2019年3月,施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并参与考察的区发改局副局长陶敏祥、原区旅游局党组成员钟立新、原区规划分局副局长张军富、金清镇干部冯富林、原区国土分局土地利用科科长王洪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临海市古城街道蔬菜实业管理委员会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6月,该管委会多次以“过节费”“防台加班费”“高温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并存在违规送礼、违规吃喝等问题。
2018年11月,该管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孙贤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副主任张达东和出纳孙贤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郑仁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副科长蒋伟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12月,蒋伟会同该局社保基金监督科原副科长施文静(另案处理)、工作人员江雪燕前往外省执行公务,公务完毕后三人前往旅游景点游玩,相关费用在该单位行政经费中列支。
2018年11月,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雪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