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旅游、公款消费……又有4人被严重警告、开除党籍或撤职处分!
发表时间:2019-08-26 14:12:46 浏览量:1067次 作者: 来源:
为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于自律,温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鹿城区住建局质监站质监员周杰违规接受企业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周杰多次接受企业的安排,前往三亚、青岛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企业人员支付,合计人民币7820元。此外,周杰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日前周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2013年至2019年,潘志坚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卡、加油卡等消费卡和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日前潘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前进小学校长肖云晴和报账员吴匡墅虚拟了4名外聘人员,以每月发放工资的方式,套取学校公用经费计11万余元,用于劳务费、接待费、慰问费等。2019年6月,肖云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4、苍南县海洋渔业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科科长李昌泽借公务出差之机公款旅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