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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0-06-30 09:13:08    浏览量:861次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 6 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泰顺县包垟乡副乡长张超珍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张超珍在分管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造成扶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2018、2019年度分别延迟下达时长6个月、1 个月,影响扶贫资金及时发挥效益。2020年4 月,张超珍受到诫勉处理。

   2、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蔡秀棋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6 年 12 月,蔡秀棋在审核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把关不严,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并审批同意,造成国家损失5208 元。2019 年 12 月,蔡秀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瑞安市锦湖街道进星村原党支部书记谢锡顺等人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分配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 年,时任村支部书记谢锡顺伙同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谢建华、村委会委员宋云耀和村计生员张芙蓉等人,擅自将 4 个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分配给本人或亲属。2019 年 12 月,谢锡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建华、宋云耀、张芙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苍南县望里镇神山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杨立仲挪用村集体建房资金问题。2009年7月至10月,杨立仲在担任神山村异地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纳期间,未按规定把收取的村集体建房集资款滞纳金64400元存入该村脱贫项目专用账户,私自挪用上述款项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直至2016年1月才将挪用的资金予以归还。2019年12月,杨立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乐清市淡溪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朱会兴骗取移民安置住宅指标问题。2012年,朱会兴在担任淡溪镇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淡溪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原江岙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搬迁名单中弄虚作假,骗取移民安置住宅指标。2019年6月,朱会兴主动向乐清市委第五巡察组交代违纪问题。2019年12月,朱会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平阳县顺溪镇原处基村党支部书记黄兆昌虚报冒领生态公益林补助款问题。2006年至2010年间,黄兆昌利用工作便利,通过虚报生态公益林补助名单、冒用他人身份证等方式,侵占他人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共计55800元。2019年9月,黄兆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虚报冒领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已责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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