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OA 微信
清廉新利官方网站_新利(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鹿城:通报3起村(社区)干部违纪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0-08-10 09:09:42    浏览量:789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干部政治规矩,严守纪律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鹿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村(社区)干部违纪问题:

松台街道来福门社区书记兼主任董淑云私分社区服务经费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松台街道来福门社区使用社区服务经费购买人本超市券,用于发放给到社区进行生存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来福门社区书记兼主任董淑云及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在2016年至2019年年初将上年度部分未发放的超市券进行私分,共计私分金额10747.6元。2020年6月,董淑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关处理,并收缴违纪所得。

仰义街道河岙村党支部书记胡静违反“五议两公开”程序流转村民土地问题。2014年6月,仰义街道西郊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需要永久性流转河岙村宝昌岭村民土地,胡静作为河岙村党支部书记,在未经“五议两公开”议事程序的情况下,私下决定流转村民方某某户红线外的土地0.6296亩,并于2014年6月19日从村集体资金中支付给方某某户89910元的土地补偿款,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胡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屿街道垟田社区书记兼主任林姿、副主任韩炜炜、支部委员陈茜茜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垟田社区书记兼主任林姿等人在明知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通过虚开打印纸发票套取现金23600元,用于楼栋长、居民代表及物业工作人员的慰问品发放。2020年7月,林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炜炜、陈茜茜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鹿城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