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通报3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0-09-03 16:26:00 浏览量:809次 作者: 来源:
为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杭州市富阳区通报3起今年以来查处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杭州富春湾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主任徐伟标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2016年5月,在江滨南大道西延线固废泥石混合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置项目中,江投集团原工作人员(编外)吴焕建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过磅清单等手段骗取国有资金23万元,2019年12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江投集团投资管理部副主任徐伟标具体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其对垃圾装运现场情况及装载方式、装运重量等缺乏具体了解,对结算材料未进行认真核实,导致监管缺失,存在失职问题。2020年3月,徐伟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城建集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业主代表裘成效、徐勇超对工程现场监管不力问题。2019年9月,富春江治理工程(三山堤加固工程二标),内环快速路(新桥新路—高桥西路)工程现场存在虚假考勤现象,裘成效、徐勇超作为工程现场业主代表,存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2020年4月,裘成效、徐勇超分别受到责令检查处理。
3.银湖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徐国平、巡查员高勇对农村建房监管不力问题。2016-2017年,银湖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办新义片“两违”防控主巡查员高勇,未认真履行巡查监管职责,发现一农户违建后未及时报告,也未督促该农户整改到位,导致违建发生,存在工作失职问题。时任银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负责人徐国平,明知该农户违建情况,未过问整改是否到位,也未督促巡查员高勇等人履行职责,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20年7月,徐国平受到通报处理,高勇受到责令检查处理。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