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省纪委省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发现德清县6名干部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有偿陪侍的娱乐活动安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2020年9月29日,德清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新明,德清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丁俊君,乾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曹淼鑫,钟管镇干部黄伟强,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磊等5人,在杭州学习培训期间,接受德清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通过德清县新市镇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加元村党总支书记朱伟明的邀请,参加胡某某在杭州安排的宴请。宴请结束后,俞新明等6人又接受胡某某安排的有偿陪侍的娱乐活动。宴请及娱乐活动共消费人民币8259元,由胡某某支付。2020年10月6日,俞新明、丁俊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朱伟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淼鑫、黄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磊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应由俞新明等6人承担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546元,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俞新明等6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在外出学习培训期间,集体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并接受有偿陪侍,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充分说明,时至今日,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我要求不严格,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敬畏、不在乎,有的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有的心存侥幸、明知故犯,有的亲清不分、破规破纪。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真抓的态度、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力有效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立足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紧盯薄弱环节,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精准施治;持续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