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还有几套空置的房子,很适合你的要求,要不要陪你一起去看看?”
这位热心招租的人就是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枫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金达明。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如此招租最后却给自己招来了一间“囚房”。
一串钥匙,打开了心中的“潘多拉”之盒
2010年7月,金达明开始担任古林镇枫园社区全面负责人。面对新的岗位、新的环境,他兢兢业业、表现优异,连续三年被评为“锋领党员”。荣誉面前,人们看到了金达明开心的笑脸,却不知晓他内心的那番苦楚:“这位置年收入这么少,这可怎么让我过上‘体面’的生活啊!”
随着对工作特别是对社区财务制度的熟悉,金达明的贪念终于被一串钥匙所开启。
有关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交付房子时,必须同步交付一定面积的社区用房。枫园社区内,这样产权属于古林镇,管理使用权在社区的社区用房共有21套。根据管理办法,社区用房分为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经营用房两类,经营用房可以出租,但租金必须上交古林镇。正是在这21把钥匙上面,金达明找到了他的“致富之路”:
钥匙“一人”管:作为社区“一把手”,21把钥匙平日都掌握在金达明手中,从没有第二人过问。
招租“一人”办:所有的租客,从最开始的接头到最后的签约,均是金达明一手操办,从没有第二人插手。
用途“一人”说:上报镇政府的房屋用途,是自用、闲置还是出租,均由金达明一人交办,从没有第二人质疑。
房租“一人”定:每间房向房客约定多少房租,已登记出租房的月租费向镇政府报备多少,均出自金达明一人之口,从没有第二人核对。
租金“一人”收:主动和租客约定,每期房租打入金达明自己个人账户,绝大部分租客未察其中猫腻而遵照执行。
靠着以此方式,2016年年初,金达明第一次如愿以偿的将房租2000余元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面对金钱,耍起了“三十六计”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面对金钱,在第一次作案成功的刺激下,金达明苦思冥想了“三十六计”,进一步扩大了“战果”:
“瞒天过海”:将位置偏僻的房屋出租,利用信息不对称,对上谎报房屋空置或自用,让租客将房租全数打入自己的银行卡。
“声东击西”:对已出租的房屋,借口租客需要内部装修等理由,对外声称减免了一段时间房租,实际仍向租客正常收取房租。
“偷梁换柱”:订立阴阳合约,向上报备月租费用较低的假租约,按照事实上的合约,向租客收取房租后,截留差价。
“暗度陈仓”:将个别明确不得出租的社区办公用房出租,明面上报备自用,管理使用上一切按照办公用房虚假操作。
在个人“充实”腰包之外,金达明还会同出纳“贴心”地为所有社区工作人员建起了“小金库”,用于发放过节红包、报销聚餐费用等,来钱的手法,除了上述几个,还有:
“无中生有”:以打扫费和活动室管理费等名目,虚造劳动合同,凭空捏造聘用人员,套取政府经费充入小金库。
“假道伐虢”:以套取资金为真实目的,联系一家长期有业务往来的广告设计工作室,假借制作宣传版面名义,虚开发票套取经费充入小金库。
东窗事发,吐出了“到嘴肥肉”
2020年5月,海曙区委巡察组对古林镇开展巡察,终于揭开了金达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据统计,2015年6月至2020年5月间,金达明涉嫌贪污413100元,违反工作纪律私设“小金库”共计160184元(已开支149394元)。到案后,金达明将上述金额全数上缴。
在调查中,金达明的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逐一浮出水面。
经查,金达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用于公款宴请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采用虚增垃圾清运费、截留镇政府房屋租金等方式套取政府资金设立“小金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协助监管社区配套用房过程中,采用瞒报出租情况、伪造虚假合同、少报租金等方式,截留政府收益。2020年6月,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给予金达明开除党籍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同年7月,金达明因贪污罪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让自己进监狱。金达明用自己的案例向世人生动地阐释了什么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竹篮打水一场空。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