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OA 微信
清廉新利官方网站_新利(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鹿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1-03-04 14:01:06    浏览量:626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温州市鹿城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

1. 鹿城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兼工会原主席王健武、办公室副主任兼工会委员朱丽剑、郑震宇、市场科科长兼工会委员李海等人违规发放节假日慰问品和活动经费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鹿城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工会决定将历年节余的部分工会经费用于当年度的工会节日慰问,超标准向工会会员发放节假日慰问品共计73842元;2020年10月,该中心工会借举办羽毛球比赛违规发放工会活动经费8400元。2020年12月,王健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朱丽剑、郑震宇、李海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2.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吴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2月和2020年5月,时任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的吴伟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温州市某某农业有限公司张某某的宴请,共计消费3000多元。2020年12月,吴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鹿城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