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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通报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1-04-02 14:07:04    浏览量:779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区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北岙街道三盘社区党支部党员黄志成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1月1日,黄志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1月8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黄志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吴慧贤饮酒驾驶问题。2019年9月29日,吴慧贤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其所携带的驾驶证与实际允许的驾驶机动车不符,属于无证驾驶,且其驾驶的机动车已达报废标准。2020年4月7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52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吴慧贤受到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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