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纪委又把市政的账调走了,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2019年8月的某天,景宁县市政工程处原副主任童小红心急如焚地赶到哥哥童小平家中求助。
童小红如此惊慌的原因,还要从她步步算错的“糊涂账”说起。
“狐假虎威”打起“如意算盘”
2010年,童小红被时任景宁县建设局副局长的哥哥童小平(另案查处)安排到建设局下属单位景宁县市政工程处任编外工作人员,负责出纳相关工作。
背靠着哥哥这棵“大树”,童小红体会到了“人敬三分”的优越感,无论是头顶的“领导亲属”光环,还是管理服务对象张口闭口的“小红姐”,都让童小红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2016年,童小平提任景宁县建设局“一把手”,自此,童小红的“身价”也水涨船高,向来处事高调的她一时成了工程老板们巴结的对象。吃饭喝酒、唱歌泡脚、出门专车接送、精品水果送到家……为了与童小红搞好关系,许多工程老板争先恐后地向其示好。
2018年,凭借着童小平的职务影响力,童小红被聘任为县市政工程处副主任。手里有了权力后,“精明”的她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吃喝玩乐,打起了“权力变现”“关系变现”的主意,多次向多名工程老板索要微信红包和手机。
经查,2016年至2020年间,童小红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多个微信红包及手机两部,共计价值2.4万余元。
“借鸡生蛋”念起“贪腐歪经”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为了“以钱生钱”,童小红还把揽财之手伸向了民间放贷上。她把放款对象锁定到与市政工程处有项目往来的工程老板身上,以1.5%的月利向他们放贷。
在童小红看来,一方面,工程老板资金缺口大,有借款需求;另一方面,自己手握工程款拨付“大权”,清楚工程款拨付情况,没有追偿债务的“后顾之忧”。抱着这样的想法,童小红不仅将个人存款用于放贷,还打起“以借促贷”的主意,向他人周转资金用于放贷。
随着放贷盘子越做越大,童小红的资金链出现了断裂。2016年12月,为偿还用于周转放贷的借款,童小红利用管理漏洞,通过私自截留的方式贪污公款30万元。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童小红很快又故技重施。2017年1月,距离上一次侵吞公款尚不足1个月,童小红再一次伸出了“黑手”。渐渐地,童小红越来越肆无忌惮,甚至还荒唐地将公款拿去放贷,意图“借鸡生蛋”。
据调查,2016年至2020年间,童小红共贪污公款197.937万元。仅2017年,童小红就侵吞了5笔公款共计85万元,俨然把市政工程处当成了个人的“提款机”。
“鼠目寸光”招致“临头大祸”
2019年4月,景宁县委巡察组在对县市政工程处开展延伸巡察时,发现存在账簿遗失、往来款物不清、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责令县市政工程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作为账簿的直接经手人,童小红不得不接下巡察整改这一“烫手山芋”。为了应付巡察组,她表面上配合整改,暗地里与他人串供,伪造凭证,意图以虚假整改蒙混过关。
递交了整改说明后,自以为高枕无忧的童小红还数次实施了违法行为。据悉,童小红贪污的公款中,有34.4万元就是巡察整改之后侵吞的。同时,童小红还有向工程老板索要手机、现金,甚至索要项目干股(未遂)等行为。
2019年8月,一封来自县纪委的资料调取函打破了童小红生活的“宁静”,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2020年8月17日,童小红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景宁县监委留置,同年10月20日,童小红被解除劳动关系。“精明”的她“机关算尽”,最终留下的只有一本“糊涂账”,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烂摊子”。
经查,2016年至2020年间,童小红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 197.937 万元,多次挪用公款累计739万元。2021年1月27日,童小红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相关违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