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当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区监委办案人员风尘仆仆地从温州赶到温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门口时,吕文葵看着眼前熟悉的面孔,不禁苦笑出声:“竟然又是你们。”
这场“缘分”还要从2007年说起,原来吕文葵曾于2007年因受贿问题被原洞头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依法受到刑罚。巧合的是13年后,还是他眼前这些同志(当时还是检察人员)亲自将他带回了监委留置点。原办案人员和涉嫌犯罪人员竟又以这样的方式相见,不禁令人唏嘘。
在“糖衣炮弹”的轰炸下“越收越多”
吕文葵出生于浙江义乌的一个农民家庭,家庭的困难和艰辛让他深知只有读书方是唯一出路。通过不懈努力,他成功考上了大学,并在毕业后直接被分配到温州海洋渔业公司工作,后又在组织安排下调任至新成立的温州渔检站(后改制为温州渔检处)。
温州渔检处负责全市渔船的检验发证、渔船建造和设计图纸审查工作,专业对口的吕文葵在这里可谓如鱼得水。因能力出众,吕文葵很快就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年仅31岁便被提拔为温州渔检站副站长,36岁被提拔为温州渔检站温州渔检处处长(正科长级)。仕途一帆风顺的同时,亲力亲为的作风和平易近人的性格也让吕文葵收获了温州地区“船老大”和涉渔企业老板的肯定,而且彼此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俨然成了两肋插刀的“好兄弟”。
“一开始他们请我吃饭、送我土特产,我感觉是对我工作的肯定。后来,称兄道弟多了,自己也刹不住脚了,吃的越来越多,收的也越来越多。”吕文葵在忏悔录中这样反思道。面对这些所谓“兄弟”的小恩小惠,吕文葵颇为受用,对“船老大”和涉渔企业老板的“心意”都一一笑纳,逐渐在“糖衣炮弹”的轰炸下“缴械投降”,最终成了围猎者的“猎物”。
在“时过境迁”的侥幸中“重操旧业”
2007年9月,吕文葵因犯受贿罪被原洞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个判决犹如一记闷棍,打断了吕文葵一帆风顺的仕途,但根据当时的规定,他保留住了饭碗。2015年,组织将已逾知命之年的吕文葵借调到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担任普通办事员,希望他能够在全新的环境中卸下心理包袱、重新起航。可谁知,组织对他的挽救却被他当成了实现欲望的阶梯。
在新岗位上,从温来京的同志一声声的“吕处长”让吕文葵恍若回到了那春风得意的岁月,多年实践积累下来的左右逢源和谦卑有礼,让他在在京温州商人中有了良好的口碑。随即,他与这些商人有了频繁的互动和亲密的接触,对于他们口中描绘的各种商机和纸醉金迷的生活,都让吕文葵心中澎湃不已,对金钱的渴望再一次被点燃,在商人朋友们的“指导下”,他疯狂地迷恋上了“投资”。
然而,大量的投资支出让吕文葵手头的资金捉襟见肘,于是,一桩陈年旧事再一次在他内心泛起波澜。原来,在2007年还是温州渔检处处长(正科长级)的吕文葵曾帮助管理服务对象杨某取得渔业设计丙级资质并获取其公司三分之一“干股”,但因当时在“吃官司”的风口浪尖,吕文葵并未从中获利。直到13年后,自以为时过境迁的吕文葵,此刻又把主意打到这些“干股”上。可是之前的犯罪“阴影”一直“警醒”着他,如何才能不露痕迹地拿到这笔钱,“后怕”的吕文葵绞尽脑汁。
在“执迷不悟”的贪欲下“跌入深渊”
为避免再次被发现,吕文葵想到了“借款”这招。在2015年到2019年间,他多次以“无息借款”的方式从杨某那里获取钱款来支持自己在北京的“投资事业”,并故意通过借贷的形式与杨某之间形成密切的经济往来,试图混淆视听。
虽然有了无偿的“提款机”,但是“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大量投资资金支出也不是短期内可以见效的,随着投资成本不断增加,“借”已经不能满足吕文葵的需求。2018年,迫于资金压力的吕文葵决定拿回全部的“干股”分红及其他收益,但“警觉性”极高的他并未直接让杨某往自己卡里打钱,而是让杨某将他的“干股”分红105万元及其他投资收益35万元转到其朋友林某的银行卡上,由林某将这些钱直接用于投资,这样在明面上,吕文葵似乎并没有任何利益牵扯。
尽管步步为营、机关算尽,在调查人员的抽丝剥茧下,吕文葵的自作聪明显得如此自欺欺人和荒唐可笑。归根究底,还是因其贪念作祟,对政商交往的边界和底线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亲”到勾肩搭背,形成不分彼此的利益交换同盟,妄想着一边当官一边发财,最终倒在了“执迷不悟”的深渊里无法回头。
2021年2月,吕文葵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同年6月,吕文葵再次站在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吕文葵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05万元,构成受贿罪,被洞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在我第一次犯错的时候,组织给了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可是我不懂珍惜,再一次重蹈覆辙,最终无法挽回。我愧对组织,愧对我的家人。”法槌落下,法庭上的吕文葵悔不当初。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