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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敬畏的他为官又为商
发表时间:2022-01-10 14:03:01    浏览量:641次    作者:    来源:

     “周跃荣受贿案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亲清不分、站位不正,理想信念缺失、纪律观念松弛,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近日,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在“复盘”近一年办结和宣判案件时总结道。

  2019年6月6日,桐乡市政协机关正科级干部周荣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从立案到终审判决,周跃荣受贿一案历时近两年,终于尘埃落定。

  亦官亦商,想法设方赚钱

  周跃荣24岁就当上了副镇长,随后一路高升,镇长、镇党委书记、部门“一把手”……一路走来,可谓是顺风顺水。但在看似风光正直的表象之下,周跃荣却在玩着一边为官一边投资赚钱的“把戏”。

  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11月,周跃荣在担任桐乡市石门镇党委书记期间,经下属朱某某邀请,两人“合作”购买辖区内的一块土地,用于建造厂房后出租营利。周跃荣和朱某某双方同时约定各占土地和厂房50%的股份,并由周跃荣出面变更所购地块的规划。但在这次合作中,周跃荣仅仅支付了14万余元购地款,再也没有支付过其他款项。本质上,周越荣的行为是以零出资的方式让共同投资人承担全部风险,而他自己以零风险的方式纯获利,厂房建成后直至案发,周跃荣获得“分红”69万余元。

  失管失教,借身边人敛财

  对领导干部来说,在抓好自身修行的同时,还要管好家属、下属等“身边人”。而周跃荣却放纵甚至利用这些“身边人”,利用其职权或地位的影响力,谋取私利。

  2006年,周跃荣的驾驶员王某入股了石门一家鞋材企业。作为时任的石门镇党委书记,周跃荣没少给他“站台”,经常到王某入股的企业“走访调研”,在石门镇其他制鞋企业主面前介绍王某的企业。当周跃荣转任发改局局长后,更为王某的企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为了感谢周跃荣多年来的帮助,2012年,王某等人决定赠送周跃荣该企业下属一车间的5%干股,股金由企业股东代为支付。入股第二年,周跃荣就收到分红1万元。

  此外,周跃荣的身边还有一名情人徐某某。徐某某打着周跃荣的旗号向石门镇的多名企业老板兜售“人参”,并由周跃荣负责送货。周跃荣还辩解称:“推销人参,成本价就要三万多,也就七八个单位,影响不大。”殊不知,他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狂妄自大,对抗组织审查

  早在2017年10月,桐乡市纪委市监委就收到了反映周跃荣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材料。为查清事实,该市纪委市监委对周跃荣进行了函询,给他一个主动说明问题的机会。但周跃荣无视组织的教育和挽救,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2019年上半年,因司机王某被询问,周跃荣感觉自己“在劫难逃”。为了逃避处理,周跃荣绞尽脑汁与组织对抗,他清空了家中的保险柜,还将自己的电脑全部格式化。案发后,周跃荣依然毫无敬畏之心,还与组织讨价还价,要求不要认定其违反政治纪律。

  “面对纪律处分,周跃荣挑肥拣瘦、讨价还价,对法纪法规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最终越陷越深。”桐乡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郭燚说。

  2019年11月26日,经中共桐乡市委批准,中共桐乡市纪委、桐乡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周跃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月22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周跃荣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7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2021年5月20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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