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会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步任务,审议通过《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推进三大护航工程为建设清廉温州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建设清廉浙江的决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标志着新时代浙江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新征程、新篇章。今年3月,在省纪委的精心指导下,温州市委率先出台清廉温州建设实施意见,先行先试、大胆实践,为清廉浙江建设提供了温州素材、温州经验,得到省委、省纪委充分肯定。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强调要按照省委“两步走”战略,高标准推进清廉温州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认清形势明方位,切实增强保障清廉温州建设的政治自觉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协助市委推进清廉温州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净化政治生态有新作为。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政治监督,督促全市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扶贫、生态保护、“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提升等领域专项督查,查处问题699起,问责357人。特别是开展重点交通项目作风督察,推动政治建设和工程建设双增效,得到省委车俊书记批示肯定。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统筹推进的良好态势。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程纪实平台,强化履责全程监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1-7月共对71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施“一案双查”,追责98人,同比分别增长137%、151%。
二是强化正风反腐有新成效。组织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起,处理246人,党纪政务处分132人,同比分别增长168%、146%和55%。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5152件次,立案1410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80人;党纪政务处分1251人,移送司法机关63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共追回外逃失联人员7名,追回人数位居全省第一。实施“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基层治理,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21起,处理511人,党纪政务处分304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纪律教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分层分级谈心提醒5.3万余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536人次、乡(科)级干部8542人次。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有新进展。健全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率先完成全市194个乡镇(街道)、功能区监察办公室设置工作,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出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等制度,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审慎合理使用各类监察措施,1-7月共对33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深化政治巡察,启动十二届市委首轮巡察,市县两级共巡察党组织370家,发现问题1407个,移交问题线索280个。探索开展重点监督工作项目化管理,38家派驻(出)机构梳理出110个廉政风险相对集中的事项实行全程监督。
四是优化自身建设有新提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纪检监察系统“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树立了一批纪检监察系统“身边的好榜样”。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分级分批开展宪法和监察法知识培训,2700余人次受训。探索建立思想动态及工作表现评价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立体化、动态更新的形象档案。启动第二轮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标省委提出的“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要求,建设清廉温州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一是在优化政治生态上还要对标发力、持续加码。一些地方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近三年全市因管党治党不力被追责问责的人数呈逐年递增态势。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亚健康”的现象依然存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同志之间“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没有形成常态。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现象依然存在,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二是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还要对标发力、持续加码。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审批监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并以新的形式或在新的环节反复发生。从1-7月立案查处的乡(科)级以上贪污受贿案件来看,涉及以上四个领域的案件占70.6%。一些关键岗位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关键少数”腐败的案件时有发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查处的市管、县管干部案件中,涉及“一把手”的占25.8%。同时,招投标、公款竞争性存放等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存在廉政风险。三是在确保干部清正上还要对标发力、持续加码。一些干部不收敛、不知止,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人我行我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办公用房超标等“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权力寻租、插手工程、与企业进行利益输送等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有的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组织原则性不强;有的当“太平官”,为了不出错,宁可不干事;有的“庸懒散慢拖”,工作避重就轻、能推则推。四是在促进社会清朗上还要对标发力、持续加码。办事找关系、“挈篮子”的“熟人”陋习依然存在,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农村和基层站所等“微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年来农村基层涉纪信访总量居高不下,查处的腐败案件科级以下干部占90%以上。
二、遵循指示谋新篇,坚决扛起保障清廉温州建设的政治责任
“八八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亲自谋篇布局的大手笔,亲自开篇破题的大文章,是管方向、管全局、管长远的大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域范围的先行探索。在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的重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浙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为我们干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建设清廉浙江、清廉温州,是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按照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提出的管党治党重要思想抓下去的重要举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主动作为,精准履职,为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成清廉温州提供坚强保证。概括起来讲,要做到“六个坚持”: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全局的高度护航清廉温州建设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切实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来落实,从政治上、全局上来理解把握清廉温州建设,切实强化政治监督。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是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作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全过程和各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把“两面人”“两面派”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强化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纪律保障。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特别是“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机构改革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委抓重大平台、产业、项目,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甚至“逆向行驶”、另行一套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容错纠错、鼓励担当作为有关精神,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推进容错纠错具体化制度化,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着力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等问题。按照“七查七看七评估”要求,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政治生态开展季评、中评、年底总评工作,构建政治生态建设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开展规范政商交往大调研、大讨论,探索制订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清廉温州建设作为“必答题”,扛起主责、当好主角,定期听取清廉温州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年底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落实清廉温州建设工作任务情况。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不搞责任下放,不当甩手掌柜。用好全程纪实平台,抓实主体责任约谈、函告等制度,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链条。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协助职责摆进去、把监督责任摆进去,为党委(党组)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
(二)坚持稳中求进,以持久的定力推进清廉温州建设
建设清廉温州是一场“持久战”,不是“运动战”,不能指望“一下子”“一阵子”解决所有问题。要把稳中求进基本方针贯彻到清廉温州建设全过程,既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又要锚定目标、持续推进,协助党委加快建设清廉温州。
紧盯目标不动摇。对标省委2022年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案件增量、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行贿案件数量“三个明显下降”,2035年全面建成清廉浙江的“两步走”总战略,按照清廉温州建设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的阶段性目标,厘清每个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规划好每个阶段目标的实现路径,化压力为动力,倒排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持之以恒不懈怠。保持战略定力,一以贯之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以贯之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提出的管党治党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一以贯之抓好清廉浙江、清廉温州建设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积小胜为大胜,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棒接着一棒跑,由“量变”引发“质变”,推动温州政治生态全面向好、深度向好,在各个领域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
聚焦主业不偏移。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协助和监督的主力军作用,确保清廉温州建设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在协助过程中,要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三转”,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缺位、不越位,避免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突出工作重点,做到使命再聚焦、职责再聚焦、任务再聚焦,坚决杜绝“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现象。
上下联动不脱节。建设清廉温州贯通市县乡村四级,要坚持四级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各行各业共建共创、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追责问责等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统筹推进清廉温州建设各项任务,实现清廉温州建设全域化、全覆盖。
(三)坚持标本兼治,以系统的理念抓好清廉温州建设
标本兼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也是建设清廉温州的重要路径。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系统思维,在清廉温州建设过程中做到治标、治本同步推进、形成合力。
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坚持不懈“打虎”“拍蝇”“猎狐”,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不改,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决心不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力度不减。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紧盯审批监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聚焦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及利用“一家两制”与民争利等腐败问题,以本级管理干部为重点,严肃查办一批有影响力、说服力的案件,进一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探索构建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体推进新机制,层层压实、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化“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抓典型、抓现行,对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当头棒喝”,对新动向新变种问题要“露头就打”,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使不敢的氛围更加浓厚、知止的观念更加牢固。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规范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管理,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让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的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习惯被监督、受约束。做深做细巡察和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深入研判巡察发现、案件暴露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问题,督促问题易发、案件多发的地方、行业和单位堵塞制度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干部在错误轨道上越滑越远。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在 “四种形态”使用上不主观片面,不随意放大或缩小,属于哪种形态就按哪种形态处置。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
(四)坚持改革先导,以制度的优势深化清廉温州建设
继续弘扬先行先试的精气神,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制度优势向建设清廉温州的治理效能转化。
着力完善监督体系。突出监督这个首要职责,依托“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建立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机制,形成任务统筹布置、力量统筹调配、工作统筹推进的“一盘棋”监督机制。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派驻机构布局,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察职能,充分运用重点监督工作项目化管理等载体,发挥好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启动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加快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建设,推动工作一体谋划、制度一体规范、成果一体运用、队伍一体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基层站所巡察,形成多样化、全覆盖的基层巡察新格局。协助市委深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监察组织作用,做到依法运行、规范运行、有效运行、高调运行,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探索监察工作向国企高校、金融机构延伸,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监察格局。
着力做好纪法贯通。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要厘清执纪与执法的职责边界,避免相互混淆和彼此代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涉刑案件做到先处后移,防止出现“带着党籍蹲监狱”现象。同时,着重实现纪法贯通,在线索处置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所有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统一把握;在审查调查上坚持一个标准用到底,对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与刑事审判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在案件审理上坚持一套程序审到底,对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同步作出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党纪政务处分轻重程度不相匹配。
着力加强法法衔接。围绕运用监察法规定的“12+3”措施,细化各项调查措施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进一步完善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案件调查、移送、起诉、审判无缝对接,使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体制机制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五)坚持大抓基层,以坚实的基础支撑清廉温州建设
建设清廉温州,最坚实的支撑在基层,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在基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通清廉温州建设“最后一公里”,着力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抓好基层信访举报。按照“去存量、控增量、提质量”要求,厘清职责边界,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力量把检举控告受理好、办理好、反馈好。健全考核、通报、问责三大机制,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督促基层党委和纪委履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着力解决农村基层涉纪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促进基层稳定。对信访反映多、经济体量大、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村居,要开展蹲点式实地调研督办;对因履职不力或执纪执法“宽松软”问题,造成群众重复越级信访的,要严肃问责。
抓实基层“微腐败”治理。深入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紧盯基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围绕8类重点整治“微腐败”问题,打击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坚决消除群众“心头痛”。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截留款物、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涉黑涉恶腐败查处力度,深挖彻查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深化清廉基层建设。坚持把清廉基层建设作为清廉温州建设的亮点来培育,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样板经验,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督促推进“清廉村居”培育计划,按照“村务公开及时、三资管理规范、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良好”的要求,培育一批示范点。督促推进“清廉站所”培育计划,按照“执法公正、服务高效、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要求,打造一批新标杆。督促推进“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示范单位。
(六)坚持文化导向,以良好的氛围促进清廉温州建设
坚持以文促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丰富群众性清廉文化宣教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
抓好纪律教育。完善“1+N”纪律教育模式,深化谈心提醒教育,提升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必修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增强法纪意识。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工作,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法规测试等做法。坚持常敲“警示钟”,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让身边的真实案例成为“最好的教科书”。
加强阵地建设。以阵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运用优秀地域文化资源,深挖文成刘基、龙湾英桥王氏、乐清王十朋等历史名人家风家训内涵,培育提升一批独具特色的家规家训馆。整合提升现有的廉政教育基地、革命教育基地等,打造一批寓教于乐的清廉游览景观和项目,向干部群众推广清廉旅游活动,推进清廉文化有形化建设。举办“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活动,倡导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督促党员干部管好家庭“微单元”。
注重持续发声。加强协作、扩大声势,持续发出清廉温州的“好声音”,不断传播清正廉洁的“正能量”,共同唱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丰富宣传内容,引导社会团体和个人创作清廉题材文艺作品,制作一批影音书画、鼓词戏曲等文艺精品,挖掘温州“义利并举”文化的清廉基因。完善宣传载体,围绕“清廉温州”文化品牌建设,举办书画展、读书节、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让干部群众在参与、欣赏中增强对清廉文化的价值认同。健全宣传机制,用好清廉温州网全媒体平台,强化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充分宣传展示清廉温州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崇清尚廉的浓厚氛围。
三、从严从实抓队伍,不断锤炼保障清廉温州建设的政治担当
认真贯彻“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要求,持续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四查四严”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支“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过硬、始终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在助推清廉温州建设的生动实践中交出优异答卷。
(一)坚守一心向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首要政治原则、首要政治本色、首要政治品质,忠诚核心、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强化理论学习,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夜学”等载体,努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八战略”,使之成为政治上的“主心骨”、思想上的“定盘星”、行动上的“指南针”。强化政治历练,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加强党性教育、政德修养、政治训练,始终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强化行动自觉,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八战略”指导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
(二)彰显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责任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亮剑担当,坚决扛起党章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绝不当“隐形人”,要始终保持见微知著的敏锐,伸长耳朵、瞪大眼睛,遇到问题刨根究底,发现线索狠抓不放。绝不当“老好人”,要始终保持无私无畏的情怀,在党纪国法、是非对错面前,坦坦荡荡、无所畏惧,不怕得罪人、伤情面,真正做到“严紧硬”。绝不当“糊涂人”,要始终保持争创一流的追求,对工作质量层层把关,对重大失误倒查问责,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把每一项工作干成亮点、样板。
(三)锤炼纪法皆通、业务过硬的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政治过硬,还要本领高强。开展业务大培训。采取分批轮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实现本届内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精准运用纪律和法律这“两把尺子”的能力。拓展实践大课堂。组织业务竞赛,推行一线挂职、跟班锻炼、参与专项行动等做法,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大力培养一批“全科大夫”和岗位“多面手”。用好信息大数据。加快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全面启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基础信息查询平台,推行干部廉政档案电子化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四)坚持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干事导向。完善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分层分类管理机制,体现压力和激励导向,进一步增强战斗力和活力。严把选人进人关。加强沟通协调,规范提名考察,严格准入预审,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注重正向激励。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上下内外交流力度,注重发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优秀干部。真心关爱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的,及时帮助解决;对思想负担较重、工作压力过大的,积极进行疏导;对造谣、污蔑、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决予以查处。
(五)维护严于律己、谦虚文明的作风形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四查四严”要求,对自身建设进行一次大检验、大整改、大推进。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五张清单一张网”制度,全覆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紧抓队伍、管干部的主体责任,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好“头雁”效应。抓制度执行。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线索处置、案件调查、留置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重要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后按程序报批。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十项负面清单”,认真落实过问干预纪检监察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抓内部监督。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力度,全面深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稳中求进、担当作为,为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建设清廉温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