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我市召开“青廉工程”建设工作部署会,推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擦亮清廉温州底色,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等有关单位,深入调研、科学谋划,提出了“青廉工程”建设工作,为多跨协同、一体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打基础、作探索。近期,市委下发了《关于实施“青廉工程”提升年轻干部廉洁自律能力的意见》。
会议指出,今年是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大批“80后”“90后”年轻干部将走上领导岗位,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教育监管关系到我市“十四五”发展。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青廉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的重要举措、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现实需要予以抓紧抓实,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努力打造成具有温州辨识度的清廉建设品牌。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聚焦教育、管理、监督这三个环节,谋划实施好各项工作举措,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一要强化全周期教育,切实增强年轻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紧盯入职、任免、晋级、提拔等年轻干部成长周期中的关键节点,持续强化政治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二要强化全链条管理,切实打牢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基础桩”。聚焦录用、晋升、培训、考核等年轻干部日常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完善机制、把好关口,推动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三要强化全方位监督,切实擦亮年轻干部廉洁从政“探照灯”。准确把握信任和监督的关系,深刻践行“监督就是保护”的工作理念,实行全天候、精准化、帮扶式监督,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督促和激励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周密部署、高效推进,确保“青廉工程”建设取得实效。要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组织人事、机关工委、党校、团委等有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精心组织开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销账式”管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理论研究,提炼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团市委、文成县纪委县监委、瑞安市委组织部等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县(市、区)和省级产业集聚区组织部门等单位以及我市年轻干部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