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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整改”换来“真处分”
发表时间:2020-07-23 10:10:05    浏览量:810次    作者:    来源:

      “我作为供销社会计,拖欠公款没有及时归还,对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财务审计整改意见敷衍了事,给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我有直接责任……”近日,乐清市翁垟供销合作社党支部副书记兼单位会计陈小宇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感到后悔。

事情源于2019年5月,市委巡察组巡察翁垟供销合作社时发现,陈小宇存在向单位借款且长期拖欠利息,翁垟供销合作社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随即对此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经调查,2012年5月,陈小宇因个人购房需要向单位借款20万元,约定年息10%,借款时间为一年,当时翁垟供销合作社召开班子会议予以研究同意。但是直到2015年12月,陈小宇才归还了借款本金,并拖欠单位借款利息7万余元。

“一年借款时间到期后,陈小宇没有提出还款,考虑到单位资金比较宽裕,每年还有10%的利息收入,我也没有催促他归还。”翁垟供销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赵章荣这样向调查人员解释。

2016年3月,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某会计事务所对翁垟供销合作社进行财务审计时,发现了陈小宇拖欠利息问题,并下发了审计整改意见。然而,陈小宇一时无法筹集资金还款,便自作聪明利用会计的职务便利,编写了整改报告,并对个人借款事项在报告中写入“已在2015年12月份收回,并结清本息”的不实内容来应付上级。

“都是老同事了,都是班子成员,工作上要相互配合,太严厉了不好意思。”赵章荣作为单位一把手,明知陈小宇未还清利息,但碍于人情面子,把党纪党规放在一边,同意在整改报告上加盖公章并上报上级部门。

“由于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督促陈小宇办理续借手续,并同意对审计发现问题作虚假整改报告,作为主要领导,我有责任。”赵章荣表示。

2020年5月18日,陈小宇、赵章荣因还有其他违纪事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小宇拖欠的利息已在2019年5月市委巡察后补交到位。

赵章荣今年6月就要退休。当收到处分决定书后,他连连感叹:“现在明白一把手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没想到退休前还要背个处分,丢人啊!”

执纪者说:陈小宇、赵章荣因假整改换来真处分,其教训非常深刻。审计监督、巡察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落实审计整改、巡察整改任务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来不得半点虚假,自作聪明只能蒙混一时,把党纪党规当儿戏,终究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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