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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正风肃纪不放松,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
发表时间:2019-10-16 10:05:58    浏览量:1114次    作者: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国庆长假刚过,全省各地纪委监委就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长兴县虹星桥镇综治办工作人员施志杰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虹星桥镇综治办工作人员施志杰多次收受社区戒毒人员严某所送的香烟,并违规接受严某安排的宴请和KTV娱乐活动。2019年9月,施志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2.东阳市虎鹿镇西垣村党支部书记刘晓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8年12月,刘晓峰以房屋落成为由操办乔迁新居事宜,向组织申报宴请规模30桌,实际宴请来客42桌,并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刘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原上青塘村村委会主任陈金宝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原上青塘村村委会主任陈金宝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公款吃喝。2017年1月,原上青塘村两委班子违规决策对公款吃喝的款项予以报销。2019年8月14日,原村党支书记黄德平、原村委会主任陈金宝、原村监会主任黄德卫等7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停职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

   4.原青田县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党支部书记、校长廖巧明违规领取慰问费问题。

    2016年5月和2017年3月,廖巧明在家人生病住院期间,违规领取船小集团、大路分校、芝溪分校、石盖分校慰问费共计6000元。廖巧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廖巧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规款项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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