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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19-10-16 10:09:28    浏览量:1101次    作者:    来源: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这6起典型案例是:

    1.辽宁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丹东市政协原副主席杨乃文、凤城市委原书记高峻为宋琦、宋鹏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宋氏兄弟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垄断丹东东港海陆市场,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罪名,长期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08年至2017年,刘胜军、杨乃文在担任东港市市长、市委书记,高峻在担任东港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凤城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明知宋氏兄弟团伙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仍收受二人贿赂,在工程承揽、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提供帮助;纵容支持该团伙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打击竞争对手,并出面调解有关事件。东港市区的市政、房屋、水利等3类工程项目,宋氏兄弟名下公司获得项目占总量的四分之一,宋氏兄弟分别连续当选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刘胜军、杨乃文、高峻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2.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阮文广、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朱伟静等人为虞关荣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虞关荣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在杭州市滨江区,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非法垄断当地土方工程项目,攫取巨额利益。2005年至2018年,阮文广、朱伟静明知虞关荣有涉黑涉赌背景,仍长期出入其会所,带领下属与其吃喝,为其充当“门面”,放弃查禁职责,包庇纵容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杭州市高新区党工委(滨江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慎非,对涉及虞关荣的问题举报避而不查,反而以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等方式帮助其逃避打击。阮文广、朱伟静、王慎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湖南省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邓宗祥等人为夏顺安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及有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

    夏顺安涉黑组织长期在洞庭湖区违法修建矮围,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通过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攫取巨额非法利益。2009年至2016年,邓宗祥在担任沅江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夏顺安贿赂,帮助其当选省人大代表,对省委省政府多次关于整治下塞湖矮围的部署置若罔闻,为该组织充当“保护伞”。2009年至2011年,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正良在担任漉湖芦苇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收受夏顺安贿赂,违规签订承包合同,为该组织长期侵占洞庭湖湿地提供支持和便利。邓宗祥、王正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原省畜牧水产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原省林业厅)等部门和益阳、岳阳两地市县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因履职不力、执法监管缺位被问责追责,103人受到相应处理。

   4.江苏省沛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曹为民为张光明等多个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曹为民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景区分局局长、沛县公安局长期间,与张光明、王在清等多个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组织头目称兄道弟、沆瀣一气,收受贿赂,插手干预有关案件查办,多次提前向涉黑组织头目通风报信,帮助相关涉黑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打击。曹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广东省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为陈志辉、陈献金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陈志辉、陈献金涉黑组织盘踞在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大沙塘村,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众多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垄断北江干流清远河段的河砂开采,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李耀斌、尹冬清收受贿赂,长期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非法盗采河砂、暴力排挤他人,在上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前为其通风报信,对其组织盗采河砂人员降格处理,致使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李耀斌、尹冬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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