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吴兴区织里镇晟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方祥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方祥达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湖州织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某所送的花利群香烟2条、螃蟹券2张、超市购物卡2张,共计价值人民币0.47万元。2021年2月,方祥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南浔区南浔镇堰四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水林、原村委会主任朱建华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朱水林、朱建华在分别担任南浔镇堰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组织堰四村党员赴安吉余村考察学习后,安排参加活动人员赴中南百草园旅游,门票费用共计人民币0.24万元由村集体支付。2020年11月,朱水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建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予以退赔。
3.德清县武康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沈松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12月和2019年11月,沈松卫两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宣某某安排的宴请,餐费共计人民币0.1532万元由宣某某支付。2020年12月,沈松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长兴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张家平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张家平多次安排单位驾驶员使用警车出入居民住宅小区、医院等处为其办理私事。2021年3月,张家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用车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5.安吉县梅溪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沈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沈渊在担任安吉县梅溪镇白云社区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给社区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6.7538 万元。2021年2月,沈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