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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通报5起征地拆迁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1-04-26 15:37:28    浏览量:717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作风持续好转,鹿城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5起征地拆迁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征收科负责人董忠猛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期间,董忠猛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共计人民币25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3月,董忠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城区南郊街道城市建设中心负责人李成超、现场办工作人员戴晓娟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期间,李成超、戴晓娟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分别共计人民币2000元、23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3月,李成超、戴晓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鹿城区南汇街道城市建设中心拆征线负责人郑海胡、工作人员陈程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20年春节、端午期间,郑海胡、陈程(非中共党员)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分别共计人民币3000元、33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4月,郑海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鹿城区七都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杨澜、拆迁办工作人员施云飞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期间,在七都街道从事拆迁工作的杨澜、施云飞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分别共计人民币1800元、18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4月,杨澜、施云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鹿城区滨江街道滨江商务区改建办临聘人员郑胡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郑胡利用职务便利,在辖区城中村拆迁过程中为相关拆迁户在补偿款提早发放、未登记产权房屋勘验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拆迁户通过中介人员送予的人民币共计3.4万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法所得。2021年2月,郑胡被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5起典型问题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都为征地拆迁领域基层干部职工利用公权力和职务影响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卡,既反映出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较高,极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也反映出“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必须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

 各街镇党(工)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特别是征地拆迁安置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全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征地拆迁领域工作人员与企业不正常交往问题,加大对征地拆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坚决遏制腐败问题在基层的蔓延势头,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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