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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冒领退休金,一案双查!
发表时间:2021-08-04 08:50:13    浏览量:782次    作者:    来源:

       作案跨时近20年,虚构13名退休人员,冒领退休金近400万元,随着长兴县社保办稽核科原科长孙志敏锒铛入狱,由他自编自导自演的这出“好戏”,终究落下帷幕。

  想当“股神”,走上歪路

  从1988年4月起,孙志敏一直在长兴县社保办工作至2013年退休,曾长期负责养老保险业务。因熟悉业务,退休后还被返聘两年。谁也没想到业务如此过硬的科长,竟一直打着国家社保基金的主意。

  2000年前后,孙志敏迷上了炒股,而且喜欢炒短线,资金需求量很大,可仅凭工资收入根本无法满足他想当“股神”的欲望。于是他绞尽脑汁,最后将目光瞄准了自己十分熟悉的养老保险业务。

  2001年8月至2004年4月,孙志敏利用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的职务便利,在社保信息系统中虚构13名企业退休人员,生成退休人员档案并开设养老金存折,供自己长期领取这13名虚假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2001年8月至2019年8月,孙志敏陆续从13张养老金存折中支取资金共计人民币399.5万余元,用于投资经营及个人挥霍。

  监督“空转”,有机可乘

  2001年至2004年,第一代社保系统没有设置校验功能,而且没有联网,这给他“无中生有”创造了客观条件。再加上他既负责养老保险业务,又负责社保稽核工作,长时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内部监督“空转”,方才让他有机可乘。制度上的漏洞为他连续长期作案未被发现创造了“有利条件”。

  孙志敏的首次冒领取款是在2001年8月,尝到甜头后,他乐此不疲,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一点蚕食社保资金,最多的一次,也只从银行取走了1.8万元。可当办案人员将查实的总金额399.522万元告知孙志敏时,他当场痛哭流涕,这么些年下来,他不知道自己竟然挥霍了这么多,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但是为时已晚。

  东窗事发,一案双查

  2020年5月,因孙志敏虚构的退休人员与真实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重合,他的犯罪行为由此败露。2020年11月6日,孙志敏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2021年4月27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我平时经常出入娱乐场所寻欢作乐,看到社会上各种奢靡事物,错误当成自己向往的生活,贪欲由此而生。”孙志敏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贪欲是孙志敏堕落的根本原因,但是本案的发生,也给社保系统的监管敲响了警钟。

  孙志敏案查处后,长兴县纪委县监委立即启动一案双查,对时任县社保办主任等7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向县人社局发出了监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社保基金管理。随后,县人社局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县内所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开展了资格认证,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此外,县人社局重新梳理并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完备各业务经办环节的办理、审批、交接程序,并针对排查发现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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