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在负责清洁卫生的环卫系统里,居然养着一窝‘硕鼠’……”2020年12月以来,青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陈宰学、蓝金荣、徐永群等8名干部职工,因犯受贿罪或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172万元。该起涉及8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的“塌方式”腐败案件也迅速引发了干部群众热议。
人们眼中的“清水衙门”,怎么会发生涉案金额巨大的贪腐“窝案”呢?这还得从主角——陈宰学说起。自担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后,他明面上通过分工文件,将单位财务、人事等工作指定给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分管,暗地里却大搞“一言堂”,牢牢掌握着单位最核心的权力,也因此成为了众人曲意逢迎、讨好巴结的对象。“都是下属送的钱,只要自己多给予照顾,应该不会有事的。”2014年以来,陈宰学抱着侥幸心理,多次收受或索取时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蓝金荣、劳动有偿服务站站长徐永群、车队队长周瑞南等人给予的钱款共计65.6万元。
“一把手”带头贪腐的歪风邪气,迅速滋养了以权谋私的贪腐欲望。在陈宰学的眼皮底下,蓝金荣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或索要下属干部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8万元;徐永群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不开发票、少开发票、提供废票等手段,侵吞有偿清运费共计27.3万元;周瑞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汽车修理厂老板给予的钱款共计46.7万元;各片区原片长毛鑫海、黄少华、洪苏斌、宋国宝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工人工资等手段,骗取公款共计35.66万元。
纵观该案,8人的贪腐花样百出,手段却并不高明,只要稍加核查,就能够从工作台账、财务凭证中发现漏洞,为什么能够“前腐后继”、肆无忌惮侵吞百万公款,直至2020年才东窗事发呢?
“我想想我是站长了,手上有点权力,又缺少监管,截取公款没人会知道……”正如徐永群在悔过书中所言,监督缺位是导致8人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
除了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的包庇纵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的失察失管也不容忽视。今年3月,青田县纪委县监委开展“一案双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分管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领导、副局长彭大鹏,以及原分管领导、副局长林康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出现以信任代替监督的情况,没有做好廉政建设督导检查,没能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以至于分管单位发生这么严重的‘塌方式’腐败案件……”审查调查中,彭大鹏、林康平正视自身问题,进了深刻自我检讨。他们表示,作为领导干部,今后将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从严从实管好带好干部队伍。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青田县纪委县监委给予彭大鹏记大过处分、给予林康平党内警告处分,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局党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局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全面筛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执纪者说】
青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龙:
回顾近几年,我们查处的县水利系统“窝案”、县环卫系统“窝案”等多起“小官大贪”案件,其背后都存在着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对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好以案促改,用好问责利剑,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并量体裁衣制定发放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追本溯源,靶向补齐制度短板,从源头上遏制贪腐问题发生。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