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市秀洲区农业条线的警示教育活动中,秀洲区洪合镇农技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倪永金职务侵占案成为一份“活教材”,引起身边受教干部的较大反响,大家直呼“不值得”。
小试牛刀——
“没人知道这笔钱,拿了也不会有事”
1964年出生的倪永金,18岁开始直至案发的38年里,一直从事农业技术、水利农机等方面工作。
“长期身处同一个岗位,倪永金成为当地农业条线小有名气的‘专家’,但也带来了一定的岗位廉政风险。”参与该案查办的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干部介绍。
早在2003年,洪合镇农技服务中心牵头成立了洪合水果专业合作社,时任农技服务中心副主任倪永金兼任合作社出纳,主任马惠金(另案处理)兼任合作社法人,两人代表农技服务中心对合作社履行监管职责。
2009年至2010年,洪合水果专业合作社承建了秀洲区蜜梨产业提升建设项目,除上级补助外,还需自筹资金110万元。“社员不肯出资,如果资金筹措不到位,上级补助也拿不到。”为此,倪永金、马惠金一筹莫展。
2009年下半年,倪、马二人从某农综项目棚架栽培工程和病虫害管网工程中找到了“机会”,他们与工程承包方嘉兴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阴阳合同,虚增工程量,发票全额开,以此套取上级补助资金94万元,其中89.5万元存入合作社账户,另外4.5万现金经马惠金关照,没有入账,而是放在倪永金处。
倪永金心领神会,明白这笔钱两人可以拿来用。可直到项目结束时,马惠金也没有问及这笔钱的事情。“钱反正套出来了,账也做平了,也没人知道这笔钱的事,我觉得自己拿了也不会有事,就起了贪念。再说,我也帮忙干了这么多的事,拿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倪永金交代说。
屡试不爽——
“工作做得比较辛苦,就想从中拿点好处”
倪、马二人有了第一次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经验后,故技重施,不仅解决了自筹资金110万的问题,合作社账户上还结余了70余万元资金。这笔结余款存放于合作社账上,也成了倪、马二人私人“提款机”。此后,倪、马二人采用虚增工程量、开具虚假发票、假造补助项目等手段,多次“蚕食”合作社账户上的结余款。
2011年12月,倪、马二人第一次打起了合作社账户上结余款的主意。因上年蜜梨提升项目进行大棚建造、水果新品改造时,对沈某梨园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给予老板沈某一定补助。于是,倪、马二人让沈某再写一份补助申请,约定申请6万元,实际补3万元,另外3万元作为帮沈某申请补助的“好处费”,在补助资金下发给沈后,由沈某到银行取现还给倪、马二人。这次,倪永金个人实得2.5万。
同月底,尝到甜头的倪、马二人又假借沈某新品种技术引进和推广之名,从合作社账户套取资金6万元“补助”给沈某。实际上,只给沈某1万元“合作费”,倪、马二人分得剩余的5万元。这次,倪永金个人分得1.81万元。
2013年2月,倪、马二人得知合作社即将体制改革,于是加紧了从合作社套取资金的步伐。两人商量决定以沈某梨园基地道路硬化补助为名,由倪永金假造道路硬化协议书,开具道路硬化补助支出凭证,让沈某签好字,然后从合作社账上开具一张6万元的支票给沈某。三人一起到银行取钱后,每人2万元,当场分掉了。
“我们俩在蜜梨产业提升项目中,工作做得比较辛苦,就想从中拿点好处,而合作社账目上的事情,其它社员不参与的,我们伪造一些凭证从账上拿点钱,他们也不会知道。”在贪念驱使下,倪永金逐步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东窗事发——
“一己贪念,毁了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的前程”
2016年,秀洲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开展农业补助资金专项巡察,发现洪合水果专业合作社多份可疑补助自制凭证,并作为问题线索向相关纪检监察室作了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立即启动了初核。
感觉“情况不妙”的倪永金首先想到的是第一次“拿”的4.5万元。为此,2017年12月底的一天,倪永金拿着4.5万元来到应某家里,对应某说:“这笔钱暂时放在你这里,以后再说。”此时的倪永金,对到嘴的“肥肉”仍舍不得松口。
2018年9月,马惠金被留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早已处于“四面楚歌”下的倪永金感到胆战心惊,然而他依然怀揣侥幸心理,直到办案人员找到他,才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
倪永金因结伙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共计20.5万元,其中个人实得10.81万元,2020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8月,秀洲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倪永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服务群众的意识太淡薄,都是一己贪念毁了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的前程。”拿到判决书的倪永金后悔莫及。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