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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建起来了,自己却倒下了
发表时间:2021-09-13 16:31:30    浏览量:480次    作者:    来源:

曾经的他是远近闻名的“好村支书”,为了让村民住上新房子,全力以赴、勤恳履职,获得村民好评……

       如今的他因为违纪违法,主动受贿,泥足深陷,最终受到法律严惩,受人唾弃……

  他就是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林虎,前后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这到底是为何?

  曾是明星书记 奈何迷失初心

  “我是高票当选的村书记,刚上任就想干出一番事业回报村民,把前几任都搞不起来的村三产安置房项目建起来。”当时娄桥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因手续审批等原因被搁置了5年,2013年10月,马林虎上任娄桥村党支部书记后,勇挑重担不畏难,狠下苦功夫,成功推进各项手续,为该村三产安置房顺利开工建设铺平了道路。

  “我们村的三产安置房没有马书记是建不起来的。”马林虎出色的工作能力和吃苦肯干的作风得到了村民的认可,也因此声名外传,被评为瓯海区的“明星村支书”,可谓意气风发、踌躇满志。

  然而光环之下的马林虎却骄傲起来,忘记了为村民服务的初心。在三产安置房项目建设步入轨道后,马林虎的思想开始松懈,慢慢接受建筑商、材料商等人的宴请,觥筹交错间慢慢迷失了自我,这其中就有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陈某的身影,你来我往间,马林虎与之开始“称兄道弟”,并为该建筑公司最终取得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划上了关键一笔。

  事业错当生意 受贿伪装分红

  2015年9月,在马林虎本人的“见证”下,娄桥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工程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由陈某所在的建筑公司顺利取得。与此同时,为早日兑现该建筑公司承诺的工程“返点”,时任娄桥村村书记马林虎、村主任徐挺罗为首的一帮人,开始商讨如何从建筑公司拿取好处费的问题。他们自欺欺人地认为,拿的是建筑公司的钱,并不损害村民的利益,正是这种错误的认知为这些村干部以后的违法犯罪埋下伏笔。

  为了掩人耳目,马林虎找到村民黄志强,许诺给他一定好处费,让他出面跟建筑公司“谈判”。在与建筑公司谈好之后,马林虎等人又让该公司伪造了黄志强投资200万入股工程的合同,将好处费包装成投资分红款的形式。随着工程推进和工程款的逐期支付,一笔笔披着“分红”外衣的受贿款陆续进了马林虎等人的腰包,而他们则在施工方案、工程款支付等多方面为该建筑公司大开方便之门,给予“关照”。截止案发,马林虎、徐挺罗、黄志强等7人累计以分红形式收受好处费共计1015万元。

  贪心不足蛇吞象,在“共同分红”之余,因在承接该三产安置房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马林虎还单独收受建筑公司陈某的“感谢费”现金230万元,徐挺罗还单独也建筑公司陈某处收受“感谢费”现金100万元、并主动索取50万元。此时,马林虎和徐挺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结伙或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分别达到310万元,共计620万元。

  恶果终要自食 沦为铁窗囚徒

  权力观的扭曲使得马林虎等人迷失方向、误入歧途,侥幸心理让他们在违纪违法的死胡同里越走越深。在得知建筑公司负责人陈某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后,马林虎寝食难安。“知道出事后,我吃不下、睡不着,心里很害怕,四处打探消息,希望陈某是因为别的事情被调查,能躲过这一劫。”马林虎在最后关头还心存侥幸。

  2021年1月,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马林虎等人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马林虎等人坦白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2021年4月19日,马林虎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年7月29日,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村原村委会主任徐挺罗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5万元。同年8月3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林虎及村民黄志强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共计42万元。

  “房子建起来了,而自己却倒下了。”马林虎后悔莫及。如果当初能够守住法律的底线、纪律的红线,就不会身陷囹圄。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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